北碚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宣传、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公文处理、秘书事务和党务政务信息、简报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保密、稳定、公务接待、机关办公自动化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人事、劳资、编制、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五、负责局党委、纪检监察、工会等日常工作;
六、负责督查局系统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宣传、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编制局机关年度财务计划和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审核和管理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事业各项年度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四、监督、指导、服务局直属文化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五、承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事业相关统计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文化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文化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八、负责局直属文化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化文物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研究制定全区文化、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
三、督促指导、服务协调全区基层文化建设;
四、协调、指导、开展、服务全区大型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五、指导全区艺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管理、指导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会广播电视管理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对辖区广播电视台(站)等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实施行政管理;参与制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三、对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与传输实施指导、管理、服务;
四、负责对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
五、负责广播电视技术和广播电视科技项目管理工作;
六、负责业务指导全区各镇街文化服务中心,代收和上缴中央电视台卫星传输加密费;
七、组织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及“无线覆盖”工程,提高广播电视人口有效覆盖率;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科(新闻出版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的法律、法规;
二、拟定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行政审批;
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文化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五、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统计、年检等工作;
六、负责局系统法制建设(含普法、法制宣传、法制培训考试等)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以及与本单位有关的各类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本单位对外的各类合同;
九、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审核;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北碚区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三、建立全区文化产业项目库,储备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开展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培育文化企业;
四、加强对全区文化企业和局系统文化产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培训、考核、交流、考察、服务;
五、 建立全区文化企业发展统计制度,按时完成各种
统计和报表工作,建立健全北碚区文化企业发展的档案资料;
六、负责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对外接待工作;承办北碚区文化产业发展各种会议;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后勤管理科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局机关和直属文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局机关和直属文化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管、发)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用车安排和车辆管理;
六、为局直属文化单位的基础建设工作,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及协调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完成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区“扫黄打非”日常工作;
三、承办区文广新局及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电子游戏等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文物保护管理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发掘、开发、利用和管理;
三、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的文物工作规划,并向上级部门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制止一切破坏文物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公安等部门打击文物盗掘、走私、非法贩卖及其他文物犯罪活动;
五、负责有关文物收藏、展览、征集和管理;
六、负责馆藏文物的保管、分类、鉴定、登编、修复与复制;
七、负责文物工作的对外交流活动等;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台(站)的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日常监测;
三、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广告、信息网视听节目及车载、楼宇电视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广播电视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安全播出重大以上事件、事故上报工作,并在紧急情况下对全区广播电视覆盖网的运行管理和资源实施统一调配;
五、对全区广播电视台(站)安全播出工作提出考核评估意见,对申报市级以上各类广播电视技术奖项提出安全播出技术事故审核意见;
六、参与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科研和新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参与制定全区广播电视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全区性的广播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